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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云辩解支付宝脱钩始末:正确但不完美的决定

admin2011-06-20 00:26

“一个正确但不完美的决定”: 马云辩解支付宝“脱钩”始末。

支付宝事件,让“协议控制”成为时下热词。

6月14日,杭州大雨,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站在新闻发布会的前台,表情委屈,其尝试解释的正是支付宝获牌与所谓“协议控制”之间的两难逻辑。

马云认为,在支付宝获牌过程中,尽管终止协议控制没有得到阿里巴巴集团外资股东支持,但获得了董事会“授权”,因此并不算违约。

“不完美的决定”

马云说,管理层最终决定终止支付宝“协议控制”,是一个唯一正确却不完美的决定,“现在正在商讨利益补偿机制”。

不过,彼时彼刻,这个“不完美决定”已经与马云的契约精神挂上钩,并在某种程度上被解读为近期中国概念股大跌的动因之一。

故事从2009年6月开始。

2009年6月之前,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(下文简称支付宝)是一个100%由外资控股的公司,控股公司为境外注册的Alipay E-commerce,后者由阿里巴巴集团100%持股。

2009年6月,支付宝70%的股权以1.67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,这家公司由马云持股80%,由谢世煌持股20%。

马云解释说,这样安排的原因是,2009年4月央行出台政策,要求非支付机构企业做备案登记,“这个政策出来以后,我们觉得外资控股可能会麻烦,于是将70%股权转让到内资公司”。

另外,根据登记备案政策对支付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,支付宝被增资到5亿元,并于2009年7月份根据央行要求做了备案登记。

2010年6月,央行发布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管理办法》(简称“二号令”)。两个月后,支付宝剩下的30%被转让给内资企业浙江阿里巴巴,转让价格为1.65亿元。去年12月,“二号令”实施细则出台,支付宝向央行提交了牌照申请。

申请牌照过程中,波澜再起。支付宝与央行进行沟通的过程中,央行要求支付宝做一个书面声明,即浙江阿里巴巴是支付宝的唯一实际控制人,没有境外投资人“协议控制”支付宝。

但此时浙江阿里巴巴由阿里巴巴集团协议控制,不符合央行规定。

“协议控制”必须终止,马云开始征求阿里巴巴集团董事杨致远、孙正义、蔡崇信的意见。马云说“杨致远、孙正义一直不表态”,但这时形势“千钧一发”,于是管理层决定向央行发表“支付宝没有协议控制的书面声明”。马云说,有了这份声明,支付宝才顺利拿牌。

“从来都只有董事会纪要”

马云表示,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在2009年7月24日有一个会议纪要,授权管理层去做股权结构调整,以获取支付牌照,这个授权已经存在三年。

“很多媒体说我们有没有董事会的决议。”马云说,支付宝成立五年以来都只有董事会纪要,从来没有董事会批准、形成决议这样的流程。

马云说,成立淘宝就是“我跟孙正义两个人的君子协定”,而成立支付宝“更没有决议”,成立阿里云“也没有决议”。对于非上市公司,并不需要董事会决议这样的正式文件。

马云表示,支付宝于2009年6月、2010年8月先后两次股权转让,董事都是知道的,都在董事会会议纪要里,并不存在“私自把支付宝装进口袋”。

马云说,关于支付宝,董事会里一直“吵吵闹闹”,直到今年一季度,央行正式出台规定,要求终止协议控制,双方的“吵吵闹闹”达到了沸点,最终未能达成一致,马云于是做了这个“不完美的决定”。

在争吵过程中,马云的原则是坚持按照国家法规办事,终止协议控制,“他们(孙正义,杨致远)认为,协议控制一定可以,中国所有法规都可以绕开的”。马云说,支付宝是什么规模、多大的用户,不可能绕开。双方唇枪舌剑,互不相让。

马云说,孙正义、杨致远不理解中国实际情况,照搬美国经验,称“支付宝成立这么多年来,每个季度向央行汇报,把所有的钱交给工商银行进行监管,做得不好,我们就进监狱了”。

马云回忆说,央行通知:如果有外资协议控制,请重新申报;如果没有外资协议控制,请公开声明。支付宝存亡在此一举,但管理层、软银、雅虎仍未谈妥。马云决定先声明,先获取牌照,再谈价格补偿。

马云还没有解决的问题是,如果价格谈拢,马云拿什么东西支付。对此,马云回答记者说:“这不能告诉你,这等于掀了底牌,对方会说,这哥们有钱,再加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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